判得好!最近,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公布的一则判决,引发大批网友点赞。
事情是这样的:去年8月,冯某在上海地铁打浦桥站乘坐自动扶梯时,因站立不稳向后倾倒。站在冯某身后的乘客刘某反应迅速,立即伸出手臂将其扶住。不过,由于事发突然且空间狭窄,刘某在施救借力时脚步自然向后撤了一步,导致身后的丁某等乘客重心失衡,接连摔倒。丁某受伤后起诉冯某、刘某及地铁公司,索赔5万余元。
最终,法院判定:刘某紧急施救无过错,无需赔偿;首摔者冯某因引发事故承担主要赔偿责任;而丁某的受伤不仅与冯某失稳有关,也与自己未握紧扶手有关,因此需自行承担部分损失。
这样的判决,既是对法律规则的精准适用,也是对社会善意的有力维护。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,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,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。可现实比条文复杂——万一救人时导致第三人受伤呢?这次法院给了答案:刘某伸手扶人,没有过错,也不用赔。意思很明白——只要出手是善意、方式合理,法律就会站在你身边。
我们都曾在新闻中看到过“扶人反被告”的故事,那些令人心寒的经历,曾让“该不该帮”变成一道艰难的选择题。而法院此次判决无疑发出了一个信号:法律不会让好人吃亏。它在规则之上,传递出道义的分量。
在这场判决背后,我们看到的是制度与人性之间的良性互动。法律维护秩序,也呵护温情。我们期待,这样的判决能成为社会鼓励善行的样本,也成为更多人“愿意帮、敢于帮”的底气所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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